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8-22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励范围: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凡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外地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西安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西安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报送。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四)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六)已获市委市政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含市级“五个一工程”入选奖)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七)副市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个人成果不得报送(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委托第二、三作者报送)。

二、成果报送要求: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一个作者只能向一处报送。凡报送者,专著须提交2本,论文、调研报告提交2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并提交《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3份(其中1份为匿名件)。

三、成果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科技处人文社科科审核:请申报者将所有申报材料1套(匿名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务必于202092前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由人文社科科进行形式审查。

(二)上报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094将本学院所有申报者的经人文社科科审核无误的最终版材料及电子版3套(其中1套为匿名件)和申报汇总表统一交至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科联系。

联系人:李雅静  冯楠

联系电话:029-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版权所有  Add:中国 西安 金花南路5号  Tel:029-82312419  Zip:710048  管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