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及奖励调整说明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7-09  点击数:

专利申请及奖励流程调整说明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西安理工科[2015]2号)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专利申请及奖励的流程调整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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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说明:

为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专利申请质量,建议在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手续。填写专利申请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陆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1、专利申请信息填写:登陆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新)→科研成果→专利申请→新增,填写专利申请信息,打印纸质版“申请专利项目审批表”,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

2、委托代理合同和专利代理委托书下载:登陆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新)→我的办公→文件下载,下载委托代理合同和专利代理委托书,填写并打印。

二、奖励发放相关说明:

教师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实审费等有关申请费用由老师自行缴纳,专利授权后,学校给予发明人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发放至发明人工资卡中。教师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年费由学校缴纳,其余年费由发明人自行缴纳。

学生科技活动竞赛作品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的申请费、代理费、实审费等有关申请费用,学校予以部分资助;学生申请的专利授权后第一年的年费由学校缴纳,其余年费自行缴纳。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通知书发文15日内,发明人带纸质专利受理通知书原件和专利授权通知书原件来科技处成果转化中心办理年费、证书费缴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发明专利证书发放15日内,发明人带专利申请费规费和专利代理费等发票复印件,学校会给予发明人最高不超过¥2770元现金奖励(低于¥2770元按实际费用奖励),奖励发放到老师的工资卡中;上交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并签字确认。

3、实用新型证书发放15日内,发明人上交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原件到科技处成果转化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签字确认,以便成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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