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申报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时经常会有成果登记方面的疑问,现将成果登记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成果登记工作主要依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陕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国家和地方规范文件开展。
一、成果登记评价证明
1、应用技术成果
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评审证书、行业准入证明、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发明专利证书(仅限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植物品种审定证书等。应用证明及获奖证明不作为成果的技术评价依据。(注:以上提到的材料具备一项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
结题报告、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正式出版的专著图书可以直接登记。
3、软科学研究成果:
相关的评价证明包括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
二、成果登记程序
1、登陆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在“申报系统软件下载”一栏里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下载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工作。
2、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从系统中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四份(科技成果登记审查办公室存档一份,返还登记单位三份),封面“第一完成单位”加盖公章,科技成果登记表为统一A4格式。
3、点击系统中的“数据导出”按钮,导出数据包(压缩文件cgsbqy.zip) ,不更名、不解压,用U盘拷贝交给登记人员。
4、准备成果的研制报告或发表论文及成果照片等材料复印件一份,成果宣传图片亦可用U盘 。
三、成果登记部门工作流程
注:主要核对成果名称、完成单
位、研制人员名称和排名顺
序是否与评价证明一致。整
个过程顺利的情况下10分
钟内即可完成。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三楼B区319室
电话:81292855
学校联系人:王锵 丁长旺 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