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西安市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公开征集2016年西安市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现转发如下:
一、公开征集项目的基本内容
根据《陕西省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建发〔2015〕193号)精神,本次公开征集的建设科技研究项目为计划选题,其项目研究经费由市城建专项资金补助和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组成(建设科研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随后下发征集通知)。本次计划选题主要聚焦建设“品质西安”,侧重指导建设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等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及提升建设行业水平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开发项目,每单个科研项目将根据难易程度经专家评审后由市城建专项资金补助5—20万元。
二、公开征集的建设科研项目
(一)西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综合优化研究;
(二)西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研究;
(三)西安BIM技术的推广应用行动措施与技术路径;
(四)西安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行动措施与技术路径;
(五)智慧城市模式下西安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六)西安民用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及效益分析;
(七)西安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增量成本及效益分析;
(八)西安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应用材料国产化的探析和研究;
(九)西安建筑防火外门窗市场调研及发展分析对策;
(十)西安居住建筑同层排水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研究;
(十一)西安建筑物楼层地坪(隔层)防噪声先进适用技术研究;
(十二)西安建筑垃圾市场调研及资源化再利用可行性研究;
(十三)西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技术研究;
(十四)西安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三、申报科研项目的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每一个单位只能申请两个及其以下计划选题项目;
(二)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只能申请一个计划选题项目;
(三)本次科研项目如采取单位合作的联合申报,应明确第一申报单位和第一负责人。此外,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技术研发,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的研发工作。
四、申报科研项目的程序及评审
凡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并愿参与建设科研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及评审:
(一)填报本通知附件的《2016年西安市建设科技研究项目预申报书》相关内容,内容要涵盖申报项目的名称、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联合申报应分别简述)、项目第一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基本情况、项目研究的方案大纲及思路、项目研究拟解决的问题、项目研究的技术路径、项目研究进度安排及各阶段目标任务、项目预算总投资及申请专项补助额度等;
(二)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如联合申报则需同时加盖)的纸质预申报书和电子件,纸质文档要和电子件内容一致;
(三)我委收到预申报书(含电子件)后进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由7名以上专家组成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进行答辩式评审,专家组成员从我委建设科技专家库中随机遴选,并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审工作要求,对被评审项目的研究方案、技术水平、技术路线、计划进度、经费预算等的合理性及实现目标的可行性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项目是否通过评审及专项补助经费额度给出评审建议意见;
(五)通过专家组评审确认的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由我委下达“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立项计划”,并由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科技研究项目合同,由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申报科研项目的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4月14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科技处研发科,电子版发送到yanfa@mail.xaut.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柱 联系电话:029-823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