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16)6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有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请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要求与多个国家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包括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于5月份对申报基地进行评议,具体评估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每个学院只允许推荐一个基地,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再由校科技处组织校科学研究专门学术委员会进行择优评审,推荐上报名额为2个。
请各学院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至综合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俊霖 冯晓靖
联系电话:82312795 82312218
电子邮箱:zhk@xaut.edu.cn
附件:附件1、《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2、《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附件3、《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4、《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5、《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1-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doc
附件2-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doc
附件3-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doc
附件4-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doc
附件5-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