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5-17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接榆林市科技局通知,2016年度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就征集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

榆林市产学研合作专项

支持榆林市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高校的科技人员,围绕榆林市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开发,并针对榆林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创新发展需求,联合开展的前瞻性技术攻关、基础研究、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科技创新团队。

(一)研究开发项目

由榆林市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高校与榆林辖区内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共同申报。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1、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合作企业必须为在榆林辖区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并对研发活动已有先期投入,共同参与研发。

3、在榆林境内有科研试验基地或与榆林市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成果转化项目

由具备成果转化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独立申报,或榆林市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高校和合作企业联合申报,旨在让联盟成员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在榆林实现转化,项目完成时应实现产业化。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1、联合申报的项目要具有合作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2、申请该项目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边界、归属清晰,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

3、在榆林属地申报或通过联合攻关形成的科研成果,并在榆林就地转化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榆林市产学研合作联盟高校、科研院所与榆林市域内事业单位、企业长期稳定合作,能够为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与成果支撑,以及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具有市内领先水平、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群体。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与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属于同领域、同方向的不予支持,现职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团队带头人的不予支持,团队所在单位未承诺配套支持的不予支持。每个团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重点

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当地企业联合高校共同实施的研究项目,以及在榆建有研发平台,并建立了稳定服务群(当地企业)的高校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2、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孤立、冷门项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验收时须提交知识产权清单。

3、归口管理部门不推荐的项目不得申报;在研或未验收(结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其他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榆林市级科技项目。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6年5月24日前,将《榆林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研发科。

本通知、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ylkj.gov.cn)上查询、下载。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研发科联系。

联系人:梁伟、李柱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

附件1:2016年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榆林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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