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8-09  点击数:

关于做好"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经省委宣传部批准,面向全省遴选设立“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紧紧围绕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加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中央最新精神的宣传解读,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跟踪辨析,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人才培养,推出理论成果,发出陕西声音,作出陕西贡献。

2、“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资源力量,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推出重要成果,努力建设一流的舆情研究、决策智库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运作规范、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经费来源的研究机构。

2、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服务决策能力。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其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组织多层次稳定研究团队和整合研究资源的能力。研究团队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3名。

3、申报者所在单位承诺为中心建设提供配套及保障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申报以首席专家领衔、所在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须按照《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申请书》《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撤销申报资格。评审程序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审批。省社科规划办将以社科基金项目的形式给予研究资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

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电子版发送至rwskk@xaut.edu.cn邮箱。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6年8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静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附件1.《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申请书》

附件 2.《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申请书》

科技处

2016年8月5日

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申请书.doc

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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