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基金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科技处研发科对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受
1.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条例》、《资金管理办法》、《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汇总报送,研发科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统一开通账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向学院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包含附件材料)。
4.申请人在填写所在学院时,应填写学院全称(如: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争端,均由申请人负责。
7.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8.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月、2月: 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2号、3号: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科研秘书核对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必须一致;
3月6号至9号: 学院形式审查,向科技处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均为原件)、《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及《学院基金上报函》(见附件1、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院章);
3月10号至13号: 科技处形式审查,反馈申请人修改,数据上传;
3月14号、15号、16号:科技处最终检查、上报基金委。
三、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55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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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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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联系人:王锵、党帆、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
附件1: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xls
附件2:学院基金上报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