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部署,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的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应紧密围绕城乡建设行业需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项目经费由市城建专项资金补助和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组成。其中,每单个软科学研究类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科研开发类项目补助资金5—20万元,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补助资金20—50万元。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着重围绕治污减霾、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城市设计、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热能建筑供暖(制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特色小镇等方向开展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
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围绕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开展城市设计与城市风貌管理、城市修补、城市生态与景观构建技术、城市绿道系统设计研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公用设施远程智能检测控制与运行管理、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特色小镇适宜技术应用、城镇及农村清洁取暖技术应用与推广等技术、产品的研发,能够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技术、产品设备升级,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对城乡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化前景和转化应用预期的科研开发项目立项。
(三)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应在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在优化集成先进适用技术、单项关键技术中,应用具备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建成后具有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具体方向主要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工程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对城乡建设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推广应用作用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软科学研究类、科研开发类项目
1.本市工商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团队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一项。
3.申报项目如采取单位合作的联合申报,应明确第一申报单位和第一负责人。
4.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技术研发,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1年,科研开发类项目不得超过2年。
5.在研或未结题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6.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初审,着重审查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及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市建委,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规模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处于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阶段。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工程可不受规模限制。
2.申报项目应合法、合规,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且已建、在建项目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示范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4.申报项目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评审
凡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并愿参与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及评审:
(一)填写《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申报书》(附件1)或《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2),从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xajw.gov.cn通知公告或信息公开—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则需同时加盖并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的申报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三)市建委收到申报书(含电子版)后进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由7名专家组成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进行答辩式评审,专家组成员从市建委建设科技专家库中随机遴选,并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审工作要求,对被评审项目的研究方案、技术水平、技术路线、计划进度、经费预算等的合理性、实现目标的可行性,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带动示范作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项目是否通过评审及专项补助经费额度给出评审建议意见。
(五)通过专家组评审确认、符合要求的择优项目,列入《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并由市建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由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研发科联系。
联系人: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电子邮箱:939839216@qq.com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建筑节能处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88668202
附件1: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申报书.doc
附件2: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