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大力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谱写追赶超越的新篇章,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市(区)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市(区)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未设立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的由科协会同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上报。

(四)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

2017年11月13日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注明青科奖)发送到指定邮箱rwskk@xaut.edu.cn。

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含电子版)。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用文件夹夹起: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rwskk@xaut.edu.cn,包括: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四、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

联系人:任静 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附件: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doc

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二届).doc

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陕西青年科技奖第(十二届)推荐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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