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理工科技[2017]3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17年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包括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培育计划、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计划、国家级科技人才(优青、杰青等)项目培育计划、高层次科学技术奖(国家奖、省部级一等奖)培育计划、国家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培育计划;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前期基础;
三、各学院应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参照管理办法,选好苗子,组织申报;
四、申请人应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9月22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咨询:
综合科 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培育计划
联系人:李俊霖 刘静 联系方式:82312795
研发科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计划、国家级科技人才项目培育计划、高层次科学技术奖培育计划
联系人:王锵 梁伟 党帆 联系方式:82312677
人文科: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重点)项目培育计划、国家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培育计划
联系人:任静 冯楠 李雅静 联系方式:82312550
《西安理工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