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基金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基金指南新增变化
(一)新增“科研诚信须知”
以加强科学基金诚信建设,防范科研不端行为。详见附件1。
(二)有关限项规定
明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相关限项规定。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为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详见附件2。
(三)共有5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
1.化学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全面调整,以化学的主要研究方向进行分类资助和管理
2.生命科学部
少量代码新增、替换、删除
3.地球科学部
强化对环境地球科学的支持,增加了环境地球科学和土壤学学科,并对地理学和遥感科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学科的申请代码做了相应调整。
4.信息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增加了人工智能领域申请代码F06和交叉学科领域申请代码F07,并对其他申请代码做了相应调整。
5.管理科学部
在二级代码G0202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下新增2个三级代码,分别为:G020201组织理论、G020202组织行为。
注:具体变化请查询基金指南!
指南全文见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须知》(见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5)、《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见附件6)、《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汇总报送,科技处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统一开通账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和《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7)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申报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在填写所在学院时,应填写学院全称(如: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争端,均由申请人负责。
6.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9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9.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8)和《近年基金初审不予受理原因统计表》(见附件9)对申请书进行自查。
10.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均为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建议左侧简装即可。
11.有合作单位一起申报项目的,需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见附件10),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单独装订)与申请书一起上报,无需提交电子版。
12.《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11、12。
13.回避专家信息建议装进信封袋内,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代码及受理编号。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月、2月: 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3号、4号: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月5号至9号: 学院形式审查后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及《学院基金上报函》(见附件13、14,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
3月10号至13号: 科技处形式审查,反馈申请人修改,数据上传;
3月14号、15号、16号:科技处最终检查、上报基金委。
四、基金委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55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
|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锵、党帆、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
附件1:科研诚信须知.doc
附件2:限项申请规定.doc
附件3:申请须知.doc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6: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7:预算编报须知.doc
附件8: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9:近年基金初审不予受理原因统计表.xls
附件10:合作申报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11:导师同意函模板.docx
附件12: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
附件13: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xls
附件14:学院基金上报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