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要:
装备预研航空工业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共同出资设立的航空装备和技术发展研究基金。作为联合基金的子基金,航空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联合基金中的基础研究类项目。根据联合基金“十三五”规划和计划安排,装备预研航空工业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开发布航空科学基金2018年度航空人工智能专项指南(共9条)。诚邀国内从事相关技术研究的优势单位申报,共同促进航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内容:
一、项目定位
航空科学基金是装备预研航空工业联合基金的子基金,用于开展联合基金中的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资助对航空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具有应用前景或潜在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法人单位,不受理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申报;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研究内容及申请材料的涉密情况以及研究条件落实情况等;
4.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人
1.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3.项目申请人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按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
4.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和在研的航空科学基金总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一)指南对接
申请教师通过航空科学基金-航空人工智能专项2018年度指南(附件1)查询指南信息,如有疑问可与航空科学基金办联系人进行指南需求对接咨询。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采用学校集中上报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应经申报单位保密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2.请拟申报的教师到校保密办(综合一楼335室)领取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自带U盘),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2日-6日。全部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盖章件1份。
3.项目申报的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9日,逾期不接受申请。
四、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评审程序
依据《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将受理项目统一纳入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分为形式审查、专家函审和会议审查三个阶段。
1.形式审查
基金办组织对所受理的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评审: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研究内容不符合航空科学基金定位;
(4)申请经费超过项目资助强度;
(5)申请人以往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未通过验收;
(6)申请人以往航空科学基金项目延期超过一年仍未完成;
(7)申请书研究内容与其它项目重复;
(8)申请书无实质性研究内容;
(9)项目研究内容已经过时。
2. 专家函评
基金办组织在航空科学基金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单位回避制度,通讯评审专家按照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分。每项指南选取前3名进入会议评审。
3. 会议评审
基金办汇总专家的函评意见和评分,组织会议评审并拟定资助方案。资助方案报航空工业批准后进行结果公示。
(二)结果公示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项目承研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项目合同书,基金办审核通过后与承研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装备预研航空工业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康小龙 屈丽娜,82312589
航空科学基金办:李丹,010-57827767,13520011165
附件:1.航空科学基金项目航空人工智能专项2018年度指南
校保密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