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下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02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8年度下半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流程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在线办理结题,相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登录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用户名与密码如果忘记,请向科技处索取。
    2)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网上结题实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学校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两级级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结题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生成项目总结报告(即:结题申请书),
并将结题申请书与项目责任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研究报告(系统附件中提交的报告纸质版)与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装订,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人文基地项目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人文基地项目离线办理结题,相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下载填写附件2中的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验收证书(一式一份)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验收申请书中的资料目录整理)(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单独装订,经学院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

二、附件材料的提交要求
    
1、专项项目结题系统中仅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word版本的《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论著、奖励等其他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上传;
    2、所有项目的
论文、著作等需标明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3、纸质材料中
论文和著作需附上所发表期刊、著作的封面和目录页,以及论文首页和含计划资助的标注页。若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收录时,必须附上相应的检索收录证明;
    4、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查新报告时间要求6个月以内。

 三、结题时间
   请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在
9月14日前完成结题提交及审核,并由科研秘书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自然科学专项项目联系人:党帆            联系电话:82312677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联系人: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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