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1-1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及基金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国家自然基金指南新增变化

 (一)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无需向基金委报送纸质申请书。但是为了便于形式审核,申请人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

 (二)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

选取重点项目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表1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三)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2)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4)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四)优化人才项目资助体系

1)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2)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五)优化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模式,缩短资助期限

在资助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助期限由6年缩短为5年。增加资助规模:由之前的每年38项增加到46项。每个科学部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各增加1项。在研(2013 -2018年批准资助)和新批准(2019年及以后批准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延续资助。

(六)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七)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对于生物安全等的保障承诺,以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

(八)共有2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

1.生命科学部

部分一级代码进行了拆分、合并、更改对应名称等,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进行了增减和细化。

2.地球科学部

新增部分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部分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调整了所属一级代码。

注:具体变化请查询基金指南

指南全文见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2)、《申请须知》(见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5)、《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见附件6)、《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汇总报送,科技处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统一开通账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一旦获批立项,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部分不能超出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在填写所在学院时,应填写学院全称(如: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争端,均由申请人负责

6.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9.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单独发布)和《近年基金初审不予受理原因统计表》(见附件7) 对申请书进行自查。

10.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均为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建议左侧简装即可。

11.有合作单位一起申报项目的,需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见附件8),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单独装订)与申请书一起上报,无需提交电子版

12.《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9、10。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月、2月: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1日至5日:申请人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形式审查表》至学院,学院进行形式审查,修改。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学院基金上报函》(见附件11、12,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院章);

3月6日至11号: 科技处形式审查,反馈申请人修改;

3月12号至15日: 科技处再次审核,上传,盖章

3月15日: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基金委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6460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及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010-62326872,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6943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锵、党帆、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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