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1-31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厅函[2019]1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 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2. 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各学院。《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学院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要切实把好政法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初审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4.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将在2017年度、2019年度两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基础上推荐,原则上推荐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一、二等奖。

五、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盖院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两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4、附件5和附件6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3. 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各学院在正式申报前需提前持一套完整申报材料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4.按照教育部规定,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电子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要求,申报人应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学院汇总表》、《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材料需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至科技处。

七、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报奖时间紧迫,我校申报材料需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后续需要进行材料审核、装订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教育厅审核等环节,此次奖项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1月31日—2月24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2月25日—2月28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资格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

3.3月1日—3月4日:各学院提交一套完整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形式审查;

4.3月5日—3月8日:装订、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5.3月9日—3月15日:学校复核,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6.3月16日—3月20日:公示、上报。

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按时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 系 人:冯楠  李雅静  任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联系邮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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