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定于近期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承担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第一署名人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或二等奖;作为第一署名人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二等奖。
二、工作职责
参与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工作,指导在研项目高标准完成研究任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三、工作要求
1. 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要广泛动员、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登记表》由专家个人填写,A4纸双面打印;
3. 各单位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和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科,一并提交材料电子版。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 系 人:冯楠 任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