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要求
1、结题范围为2017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已延期项目;
2、对于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此次必须结题;
3、无特殊原因,在计划结题期限1年后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今后申报校科研计划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附件3)及相关结题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检索、专利、获奖、人才培养等),结题材料中的附件顺序应与结题报告中所列顺序一致。
特别说明:已延期项目的结题报告按附件2要求填写,2017年立项项目的结题报告按附件3要求填写。
三、结题时间与安排
各单位首先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后,科研秘书于2019年9月17日前,将各类研究计划项目的结题报告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统一上报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李胜凯 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