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创新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全市各类人才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投身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引导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的活力和热情,鼓励其为大西安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高等次有关人才方面奖项。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我校最多可推荐5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名。
四、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学院评审
候选人根据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各学院对候选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后进行院级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二)学校评审
科技处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会,最终确定5个候选人推荐至西安市科协。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020年3月6日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 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候选人申报承诺确认书。
2.《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1份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材料包括: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5寸彩色工作照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六、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五)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市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六)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联系人:李胜凯 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科技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