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科技工作者代表回信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科研工作者投身科研、勇攀高峰,持续营造争先创优的科研氛围,学校将深入挖掘一批优秀科研工作者典型,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方式
由各学院推荐,学校统一安排,在学校主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分批宣传。
二、宣传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一线科研教师。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择优推荐3名。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能够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规守纪,作风廉洁,无学术不端行为。
3.长期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工作,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坚决破除“四唯”倾向,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工作一线的教师,并应注意年龄层次和职称结构。
五、其他要求
1.此次宣传优秀科研工作者活动是展示我校教师精神风貌的重要契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的优秀科研工作者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模范性。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6点前将《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附件1)、《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人选个人事迹表》(附件2)及被推荐人选的工作照片3张(照片大小1M以上)发送至邮箱:1626510031@qq.com,并将纸质版文件报送至科技处(综合一楼)335室。
联系人:贺锐 82312589
科技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