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支撑陕西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和奖励评审、科研平台评估、人才团队建设等科技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专家推荐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组织,由各单位按推荐要求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
二、推荐专家条件
各单位可遴选推荐本单位或其它事业单位、企业、国外研究机构、省外高校的专家,不得推荐其它省内高校专家。专家推荐数量不限,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三、推荐工作流程
1. 经各单位审核后的专家信息采集表(不得更改格式)请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2.省教育厅将对推荐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专家正式入库。
四、推荐要求
1.各单位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各单位须对确定的拟推荐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相关违规行为的专家库专家,将动态调整出专家库。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研发科:党帆 王锵 029-82312677
人文科:李雅静 冯楠 029-823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