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基金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指南新增变化
(一)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是为了便于形式审查,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
(二)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
2021年,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三)全面调整申请代码
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文网址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四位数字)。
2、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四)优化人才资助体系
持续扩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规模,提高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调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流程,优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评价机制,稳定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模式。
在继续开放外籍非华裔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吸引和鼓励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的力度;拓展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功能,分层次、全方位资助优秀外国学者。
(五)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科研人员投身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遴选出具有非共识、颠覆性、高风险特征的原创项目,在2021年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在梳理和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六)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综合性、复杂性问题驱动的多学科交叉研究,探索新的科研范式,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协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人类社会面临挑战中的重大复杂性问题,提升我国交叉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国家影响力,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培养交叉科学创新人才和团队。
(七)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
申请人要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预算金额。申请人应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1)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见附件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见附件4)《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见附件5)、《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即日起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汇总报送,科技处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统一开通账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一旦获批立项,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部分不能超出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在填写所在学院时,应填写学院全称(如: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争端,均由申请人负责。
7.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9.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10.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后续单独发布)和《近年基金初审不予受理原因统计表》(见附件6) 对申请书进行自查。
11.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均为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建议左侧简装即可。
12.有合作单位一起申报项目的,需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见附件7),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单独装订)与申请书一起上报,无需提交电子版。其中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13.《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模板详见基金系统。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月、2月: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1-5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和《形式审查表》至学院,学院进行形式审查、修改。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一式一份,均为原件,双面打印)、《学院基金申报汇总及审查情况表》及《学院基金上报函》(见附件8、9,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院章);
3月6-11日: 科技处形式审查,反馈申请人修改;
3月12-15日: 科技处再次审核;
3月15日:最终电子版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基金委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010-62328485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010-62327225,010-62329112,010-62326961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9336,010-62328222,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010-6232913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9897,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锵、党帆、梁伟 、刘芳园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