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陕科协发〔2021〕人字1号)转发于后,请有意推选候选人的学院(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于2021年1月2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胜凯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陕科协发〔2021〕人字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省级科协作为推选单位,负责组织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就陕西省科协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推选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通过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的候选人,也可以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2.省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单位是省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条件不成熟或无合适人选的,可暂不开展推选工作。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各推选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推选名额:
对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单位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各推选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有关通知和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工作累计20年以上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各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四)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加盖推选单位公章;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9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其中原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其中原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2份,其中原件1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同行专家评议表上需专家签名。
2.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提名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4.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5.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2月1日前报送至陕西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单 位:陕西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联 系 人:周继来
联系电话:(029)63917196 63917173(传真)
电子邮件:skxzrb@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院内4号楼111办公室
邮 编:710006
附件:同行专家评议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