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5〕7号)要求,现将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在提升广大师生科普素质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服务全社会。
二、拟组织科普宣传活动的单位请围绕活动主题(附件1),制定“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项目征集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校科协。同时要重视宣传月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2021年4月底前将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校科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
附件:
1.《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陕西省第二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
联系人:李胜凯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科协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