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省社科界 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3-26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自2007年创办至今,已成为我省社科界多学科、高层次、学术性、品牌化的学术文化交流平台,在整合学术资源、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推进理论创新、服务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激励全省社科界立足新时代,展示新作为,不断推出新成果新精品,为我省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现面向各级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高校社科联,征集陕西省社科界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专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鼓励社科工作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新时代追赶超越中的重大问题,推出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助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时间安排

陕西省社科界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各场次活动于20214-10月举办。

三、活动形式

可采取专题研讨会、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等形式,具体为省社科联主办,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申请承办,尤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承办。

四、年会主题

陕西省社科界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的主题为: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根据主题,可围绕“十四五”规划,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史党建等学科或领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内容开展理论研讨和学术活动。

五、承办方式

1.有承办意向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省社科界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于4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科。

2.经审定列入本届学术年会专题活动的,给予承办单位1-1.5万元的经费资助。各承办单位需将经费单列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

3.承办单位在举办活动前15,需按规定报送与会领导、专家名单、发言稿、会议议程和时间地点等活动筹备情况。活动需标注“陕西省社科界第十五届(2021)学术年会”。活动结束后,需将活动征集的论文(至少20篇)、会议综述、活动照片及相关资料送省社科联学会部。

六、有关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政治定力,坚守政治红线,确保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挥活动学术交流的积极作用,组织和引导专家、学者主动自觉、旗帜鲜明地对各种非主流思潮加以抵制,努力做到为党立言、为民尽职。要通过活动鼓舞广大社科工作者凝聚力量,振奋精神,自觉肩负起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文化责任,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坚持严格审查把关。年会活动要有一定规模和覆盖面,邀请的专家学者要有一定代表性、权威性。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做好拟邀请报告人或发言人的学术观点和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报告发言的主要内容等。如发现报告发言人的主题和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承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消除负面影响,并及时向省社科联和报告发言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实反映情况。

3.坚持节俭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不得借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

 

联系人:李雅静  冯楠        

联系电话:029-82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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