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2-1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及资助办法(试行)》(陕宣发〔201832号)文件规定,即日起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度各市(区)、行业政研会,有关高校、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优秀研究成果、二等优秀研究成果、三等优秀研究成果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并具有原创性。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申报要求

1.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一万字。

2.报送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

五、参评格式要求

1.纸型、页面设置。纸张尺寸A4,页面设置为上、下页边距3.5厘米,左、右页边距3厘米,全篇行距用固定值31磅。

2.标题。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加粗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能使用矩形或沙漏型。

3.正文。汉字使用三号仿宋字,英文、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两个字符,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第二层用楷体、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

4.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居中,首页不显示页码。

5.目录、排序。申报材料应建立申报目录,申报表在前、成果原文在后,按照推荐顺序整理排序。

六、材料报送

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须计算机填写,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

2.请各单位于202034前汇总本单位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盖院章)及电子版(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纸介质一致),报科技处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 系 人:冯楠

联系电话:029-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22216


附件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2:申报材料格式

附件3:申报材料格式样式

附件4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


  • 附件【附件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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