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2〕普字1号)转发于下,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同期(2022年3月-4月)开展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对“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实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学生社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现场咨询、科普讲座、科普表演、科普宣传、科普开放日、网络活动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和青少年科学素质。
二、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科技之春”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要围绕活动主题(见附件1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同时要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活动成果,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受益面。
四、要重视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活动总结,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活动项目征集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校科协。2022年4月底前将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校科协。
附件:
1.《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2〕普字1号)
2.《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
联系人:李胜凯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科协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