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推荐/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单位提名
各项目组负责人可联系科技处研发科获得提名号及校验码,自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并提交。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三)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校将在2022年5月10日开始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4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我校形式审查
2022年5月11日前请完成网上填报,并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一套完整的书面提名材料初稿(复印件即可,带附件,不用装订)送至科技处研发科进行形式审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请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9681210@qq.com。
2、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5月20日18:00前将正式版提名材料送至科技处研发科,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1、所有推荐项目(人选)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结果(附件5),随推荐书一起报送,不用装订;
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4、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6,选填)。
校内联系人:刘芳园 王锵 郭梁 电话:823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