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9-3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推荐与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1981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1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和奖项名额

我校最多可推荐8名候选人,各学院原则上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100名,并从其中推荐15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三、推荐程序

申请人根据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各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条件、资格,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资格复审,并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推荐8个候选人上报省科协。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skxxdb.snast.org.cn/new/Login),根据要求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提交拟推荐候选人科研诚信证明1份,证明中需对被推荐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和推荐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等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说明,并由个人、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3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所在单位意见由各学院代拟,采用机打方式填入表格,无须签字盖章)被推荐人科技成果涉密的,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附件材料包括:

1)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代表性论文和著作(不超过5)证明材料,论文需同时提供检索收录证明;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书(不超过5)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3)重大科研项目(不超过5)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不超过5项。

5)其他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210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所报书面材料一般不退回,请自行备份。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联系人:李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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