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特设立“西安理工大学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课题申报

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人不受其他校级项目限制,可自由申报。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四、项目资助

本专项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申请书应有详细的研究进度计划。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该专项研究课题的立项资格,同时收回项目经费。

五、结题要求

本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课题负责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陕西日报》、《西安日报》上至少发表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

2.课题负责人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成果)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或陕西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采用至少1次;

3.课题负责人的最终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上报所在单位,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的研究选题进行审核推荐。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和《学院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复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鼓励大家积极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系人:党帆  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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