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就202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2.结项报告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首页加盖项目依托单位公章);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评审活页;
5.结项成果摘要,简述主要观点、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3000字);
6.结项报告全文,结项报告的排版格式见附件资料下载;
7.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已发表的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已转化的需提交获奖、采纳等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复印件;
8.《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以上结项材料按顺序胶订成2册,(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后,填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盖章后,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要求
(一)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社科联〔2022〕39号)的结项要求如下:
1.提交按立项时所要求的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不低于1万字。
2.免于评审
(1)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究周期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含《陕西社会科学》)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且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2)研究性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地市党委、政府采纳(含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采用),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3)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宜公开,但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认可采纳,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符合免于评审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交结项申请资料,办理结项手续。
3.专家评审
非免于评审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后资助项目(陕社科联〔2022〕41号)不再组织结项评审,不满足结项要求的将予以撤项。具体结项要求见《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后资助项目和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结项有关要求的通知》。
联系人:马小尧 党帆
联系电话:823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