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秦创原建设两链融合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技局  时间:2023-04-19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市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促进我市 19 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拟在2023年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里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链两链融合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示范等,全面提升重点产业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现发布2023年度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 重点产业链两链融合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和支持方向

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计划定位:聚焦制约我市航空、航天、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光子、生物医药、增材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短板弱项,发挥 产学研各方优势,支持开展产业链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上中下游产业链的各环节协同发展,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为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供技术支撑。

支持方向:

(1)航空产业链。以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为目标,重点支持航空用高强钛合金、复合材料、工业软件、机电产品及电子元 器件等领域。

(2)航天产业链。重点支持大推力液体火箭发动机、固体火箭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卫星制造及有效载荷、地面设备、高通量卫星通信以及北斗导航等领域。

(3)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重点支持芯片设计与架构、 特色工艺制程、先进封装测试工艺、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及模块、特色 EDA 模块等领域。

(4)光子产业链。重点支持光子材料与芯片、先进激光与光子制造、光通信、光子传感等领域。

(5)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支持创新药物、现代中药、化学生物药、生物检测与治疗以及高端诊疗装备等领域。

(6)增材制造产业链。重点支持增材制造领域各种高性能材料、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高端装备以及重要应用领域的关键工艺和解决方案等。

政策依据:《进一步支持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秦创办发〔2022〕13号)

申报主体:高校(“三项改革”试点高校以及“双一流”高校, 每个方向每所高校最多申报 2 项)、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

申报条件:项目目标应瞄准制约我市上述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进行突破。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以高校为主体申报的需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项目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研究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研究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关键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

申请经费:30万元-50万元(课题组需要1:1配套经费)

执行期限:2 年(2023年7月—2025年6月)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和个人)、配套资金承诺函等材料。

咨询电话:硬科技产业发展处,86786639 、86786640。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线上申报、逐级审核、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 ,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网上填报提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

说明: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4月21日前联系项目管理科,方便统计申报信息,安排后续校内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审核报送。学校最终同意推荐的项目,各位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提交后,经过学校科技处和科技局全部审核通过后,在线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胶装成册 (双面打印、一式六份),报送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具体报送时间,根据科技局审核进度,另行通知)。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 (含西咸新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已申报2023年科技计划和秦创原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 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 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已承担在研 (未验收) 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梁伟、黄敏     联系电话:8231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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