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省科协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3-06-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深化我省民间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增进互动合作,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省科协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对象
(一)重要活动(会议)期间系列配套活动项目
1.省科协年会期间特色活动。省科协拟于 2023 年 9 月在榆林市举办 2023 年(第二届)陕西省科协年会,年会期间拟在榆举办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特色活动,各单位可充分利用国际科技、人文、创新资源,重点围绕榆林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由申报单位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科技学术团体联合举办国际或地区间学术会议等活动。
项目周期:2023 年 11 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2.“学术金秋”期间举办高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术金秋”是省科协为繁荣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搭建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省科协拟于 2023 年 8 月-10 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术金秋”活动,在此期间各单位可围绕海外智力引进、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等举办高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周期:2023 年 11 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二)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
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应为下列类别之一:由省、市区科协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会(论坛);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等主办的海外技术与项目跨境路演,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由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围绕海外智力引进、海智基地建设等开展培训或会议等活动;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活动,服务海外引才、技术和项目转移的数字平台建设活动,以及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宗旨的其他创新性工作等。
项目周期:2023 年 11 月底完成
实施方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注意事项
填写“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名称时,不得直接以“在陕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基地支持项目”“重要活动(会议)期间系列配套活动项目”“全年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等作为 题目进行申报,项目均应围绕某一主题设计题目并开展活动;
(二)截止时间
申报人请按照要求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审查表(见附件),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kjccb@xaut.edu.cn,经校科协审查确认后,于6月8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4份到金花校区综合一楼208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项目规定认真开展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在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蔚 贺锐
联系电话:029-82312218
附件:202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与审查表
西安理工大学科协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