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通知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

请申请人认真对照《公告》要求,积极申报。

一、特别注意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或在6月30日前已通过鉴定向省规划办提交审核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级管理部门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为准)。

2.申请人填报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时,请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4.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报程序及受理时间

1.申请人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3.我校受理时间

形式审查:2023年6月28日前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1份)和申报成果(1套),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正式上报:2023年7月10日前学院统一报送经审查合格、打印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申报成果6套及各单位汇总表(盖单位印章)一式1份及最终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并对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系人:党帆

联系电话:82312550

邮 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人文社科科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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