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时间:2023-06-21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部):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10号),为了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1. 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2. 项目类别

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申请额度2万元)和人文社科(申请额度1万元)两类。

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分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额度5万元)、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请额度3万元)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请额度10万元)。

主要资助以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企业专项(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政企联合资助项目秦创原总窗口专项(申请额度20-30万元)、教育管理专项(申请额度不超过2万元)。

主要资助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所有类别项目均需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申报。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请各学院按照分配指标等额申报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小于35岁

(3)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4)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5年5月

(5)申报程序:申请人于6月28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含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7月3日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科研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且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共可推荐6项。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小于35岁

(3)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4)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5年5月

(5)申报程序:申报程序:申请人填写《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2)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6月27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最终排序表(一式一份,需院学术委员会签字盖公章)和会议纪要(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处。学校将择优推荐,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6月29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7月3日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3. 重点科研项目

(1)2023年可申报重点科研项目的重点实验室、高校新型智库及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目录见附件3、4、5。

(2)目申请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小于45岁

(3)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平台最多可申报5项。所有项目由各平台列出推荐顺序,省教育厅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予支持。

(4)重点实验室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研究成果要和基地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且≥1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研究成果要和智库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6)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7)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6年5月

(8)申报程序:各类重点项目申请人于6月28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6、7)及相关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含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各平台。由各平台秘书统一于7月3日报送《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申报项目推荐顺序表》(一式1份,平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至科技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4.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2023年可申报的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包括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8、9、10)。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小于45岁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4)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6年5月

(5)产业化培育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6)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以指南为准。

(7)申报程序:申请人于6月28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1、12)及相关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含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作合同(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除外)、资金配套证明(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除外)、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7月3日报送科技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5.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1)2023年可申报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名单目录见附件13。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小于45岁

(3)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项,省教育厅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5)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6年5月

(6)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于6月28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4)及相关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含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7月3日报送《申请材料》(一式2份)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 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3项。

4. 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5. 2020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可以联系科技处找回。今年首次申请项目者由科技处统一分配帐号,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相关科室索取。

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咨询:

项目科:自然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及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82312677

人文科人文专项、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及教育管理专项项目

联系人:党帆   联系电话:82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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