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7-0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智库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共同署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5.智库报告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五、申报程序

1.系统填报:即日起至718

申报人在“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yjyproc.sxrcfz.org/yjyresults/a/login)完成注册(全部成果作者均需注册,已注册作者的无需重复注册),按照要求填报成果信息。

2.形式审查:719上午9时-12时,申报人导出申报表并打印(一式1份),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申报表、附件材料及成果原件)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3.正式申报材料系统提交:7月25日之前申报人系统提交经科技处形式审查通过的最终版材料,提交后等待学校和省评奖办审核。

4.校内公示:81-87,按照“通知”要求,对我校所有推荐成果进行为期7天的校内公示。

5.正式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经省评奖办系统审核通过的成果(系统状态为“省评奖办通过”),方可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按照《申报表》、证明及支撑材料(目录详见系统)顺序胶装成一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书3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期刊1份(不再退回);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打印验证页面,外文论文须附中文全文翻译;智库报告类成果需提供结项证书,智库报告的申报时间具体以结项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系人:党帆  任静  马小尧

联系电话:029-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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