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要求

1.2018-2021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简称思政专项)、辅导员骨干专项、人文外语与艺术专项和其他专项,结题条件见附件1。

2.2020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结题要求参阅《关于延安精神研究校人文社科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https://kjc.xaut.edu.cn/info/1090/5199.htm)

3.2022年立项的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阅《西安理工大学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https://kjc.xaut.edu.cn/info/1090/6644.htm)

4.2017年及以前(含2017年)立项,已按终止处理的校人文社科项目,如果已达到结题条件要求,仍可提交结题材料申请结题,经审核确实可以结题的,按结题处理。

二、结题材料

(一)2018-2021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2.必要的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于结题报告之后:

1)符合结题要求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与检索收录证明复印件。

2)新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3)其他支撑材料。

(二)2020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专项课题以及2022立项的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的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请将支撑材料附于《结题申请书》后,并与《结题申请》装订成一册。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首先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科研秘书于20231031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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