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结项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计划,现就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一)结项审批书封面;

(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三)结项报告查重报告;

(四)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证书(复印件);

(五)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评审活页;

(六)结项报告全文;

(七)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项目研究成果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研究报告需提交获奖、采纳等验证材料(验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复印件;

(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须装订成2册,装订顺序请参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交结项成果报送清单。

二、结项要求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结项要求公布如下:

(一)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结项评审,不满足结项要求不予结项。

(二)需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同时报送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成果及不超过3000字的成果摘要报告,主要简述经研究后形成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自行组织不少于三名高级以上职称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签署审核意见(结项审批的表5)。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成果须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或设区市级以上(含)报纸理论版或设区市级以上(含)党政研究部门内刊发表(含省社科联《陕西社会科学》),且标注“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或被县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采纳应用。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按时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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