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我校开始集中受理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一览表 |
项目大类 |
项目细分 |
负责处室 |
省重点研发计划 |
重点产业创新链(群) |
产业创新促进处 |
特色产业创新链(群) |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工业领域) |
科技文化融合领域 |
宣传教育与统战处 |
农业农村领域 |
农村科技处 |
社会发展领域 |
社会发展科技处 |
对外合作领域 |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
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
面上项目 |
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 |
青年项目 |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
重点项目 |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
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
科技创新团队 |
人事处 |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
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 |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科技人才处 |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项目 |
科技人才处 |
二、办理结题验收的范围
(一)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二)以往未按期办理结题和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三、结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认真撰写《科技报告》和《验收申请》,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二)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三)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省科技厅将把项目(课题)结题验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记入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信用档案。
(四)逾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课题)如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的,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将被记入“黑名单”。
四、结题提交方式
(一)2014年(含)之前立项的项目(采用“离线方式”结题)
具体结题手续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办理。
(二)2015年(含)之后立项的项目(采用“在线方式”结题)
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首先在线填写并提交“科技报告”,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进行经费决算预审或审计,再提交“验收申请”, 待学校、科技厅业务处室和资管处逐级全部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五、注意事项:
(一)特别说明: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先完成财务审计,再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实际支出数据,必须先经过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再在系统中填写正确的数据,这个步骤非常重要,避免后面反复退回修改。最终给科技厅上报的正式版纸质《结题报告》,需要财务处签字和盖章。
(三)“经费决算表”中有实际支出的科目,需要填写备注说明,实际支出为“0”的科目,备注说明填“无”。
(四)“附件清单”中:要求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其他计划项目等)全部上传到系统中。
(五)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系统中导出的正式版《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装成册、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签字、财务处签字和盖章)。特别说明:《科技报告》纸质版材料,不需要打印提交。
陕西省自然基础研究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一式两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
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般项目(一式两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
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一式七份)、青年科技新星(一式两份)
六、结题集中受理时间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4月18日。
特别提醒:请项目负责人将《科研课题材料质量审查表》和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