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4年6月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技局  时间:2024-07-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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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发中心”),对2024年6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2022年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30个(名单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

①本次到期的30个项目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准备结题材料,并按时进行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延期。

不按时结题验收或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西安市科技局不予拨付剩余的30%项目尾款

③西安市科技局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必须全部花完,否则结题验收通过后,也不予拨付剩余的30%项目尾款。

二、验收评价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书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盖章原件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

(四)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固定模板)。

(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和学校公章。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至少提供报告原件一份,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5,审计报告正文及附件须按要求赋码,可扫码进行查验)。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的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5.按照合同规定:每个项目需要完成项目科技成果登记1项(附件6)。

(六)《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其中根据项目合同是否设置有经济指标,对应填报相应的验收评价表(具体见附件7,此件单独装订)。

以上材料(一)至(五)双面打印需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材料(六)单独简单装订(一式六份及电子版)。

三、验收评价流程

网上填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登陆验收系统(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地址:https://data.xast.cn,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8),在线完成验收申请填报及资料上传(填写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咨询科发中心QQ:800102999)。

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审查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及有关附件(以A4格式双面打印),打印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上项目一式七份),纸质版提交时间等候进一步通知。

注意事项

1.正式版纸质《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六份)要求都是盖章原件:制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和盖财务处公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2.正式版纸质《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中项目单位评价人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中项目填报人,都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中的立项目标和完成情况,需要逐项详细填写,参考模板(附件9)。

4.《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这三个材料中所有涉及到的经费决算数据都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5.《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需要按照(附件6)中的要求填写打印后,项目负责人先通过学校OA系统申请盖校印,然后再到“西安科技大市场”进行登记。(注:《科技成果登记表》中的成果名称必须和本次结题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四、验收管理要求

(一)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及时申请验收评价,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审查项目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附件10)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一般或严重失信名单,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市级各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联系,督促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协助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科发中心,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

(三)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一是项目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并进行,在项目验收的同时进行绩效评价;二是根据项目合同有无经济指标,分别制定相应验收评价标准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由专家组进行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四)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88332292-8015   88332292-8013

联系人:程帅 19538467044  王雪 18189105388

张逍遥 17602957196  曹妮 13572535496

工作咨询QQ:800102999 

市科技局联系人:张卓 86786649

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82312677

联系QQ:809005310       邮箱:xmk@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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