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西安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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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征集2024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申报通知发布如下:

一、项目定位

贯彻落实加快西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才智力支撑作用,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资政建议和参考。

支持方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决策需求,侧重工作支撑,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如下:

1)深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布局

题目1:科技委员会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模式机制研究

题目2:战略前沿领域发展现状、趋势与技术路线图研究

题目3:高能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研究

题目4: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路径研究

2)推动重点产业科技攻坚,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题目5: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创新资源现状及关键核心技术图谱研究

题目6: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主导作用模式研究

题目7: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案例研究

题目8: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3)加快创新资源开放赋能

题目9:基于西安特色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研究

题目10:实验室建设现状及开展有组织科研机制研究

题目11:全市重点产业场景应用创新机制研究

题目12:科技金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周期的资金支持策略研究

一般项目围绕科技、经济、民生等领域,开展对策研究,侧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拟定申报名称应与申报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相吻合。

1)发展战略研究,重点支持以“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基础、科技创新加强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布局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2)区域创新体系研究,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开放创新合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咸一体化、西渭融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3)双链融合发展研究,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引领19条产业链发展、科技文化融合、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4)科技体制改革研究,重点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技术要素市场体制机制创新、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项目绩效分析评价、科技伦理建设体系、技术经理人职业化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5)创新生态建设研究,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推进创业创新深度发展、科技创新提升营商环境路径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6)科技引领社会民生研究,重点支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秦岭生态保护、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公共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申报主体:重点项目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西安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高校、院所等研究机构,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非高校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等正式员工佐证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五)研究成果应具有相应实际应用价值,成为相关单位决策的有益参考。

(六)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软科学项目。

(七)每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申报的一般项目,40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30%。(申报数量为3-5人时至少有1人,6人以上时至少有2人)

(八)支持课题组进行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单位、跨区域、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

(九)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依据《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类别

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不得更改,可增加副标题;我校可申报1—2项;项目负责人应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核心成员,且必须是正式在职人员,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项目负责团队、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研究方向应于选题相一致。

一般项目。申报课题应符合支持领域;我校限报6项(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不低于30%),企业、研究机构、协会等,每个单位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岗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研究能力。申报课题应符合支持领域;项目负责团队、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研究方向应与选题相一致;近三年在申报课题领域的研究成果或服务案例不少于2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的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文章、为政府及其他机构开展的服务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支持方式。所有项目纳入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资助方式采用前资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

执行期限:重点项目执行期为6个月,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成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向市科技局提出结题申请;一般项目执行期为8个月。

咨询电话: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组86786678

三、申报限制

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按照线上申报、评审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般项目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线上申报完成后,下载申请书电子版并通过科研秘书提交至科技处人文科。

线上申报时间要求:20249231200前必须完成线上申报。迟于该时间,可能造成无法参加评审,形成无效申报。因西安市科技局原因2025年项目申报系统暂未开通。开通后科技处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单位填报。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申报人员按时完成线上申报,并于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统一提交本单位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份数及上交时间视评审形式而定,另行通知。

(二)评审推荐。科技处进行资格审查(在线进行)、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上报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

经学校评审获准推荐上报的项目,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用印后上报西安市科技局。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重点项目由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自行确定拟推荐项目后,直接进行线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

联系人: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550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884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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