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陕西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通知》(内部资料,可到科技处207室查阅)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陕西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限额
我校限推荐1个实验室。
二、 申报要求
1. 合作国家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是指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名单详见https://www.yidaiyilu.gov.cn)
2. 合作领域围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粮食安全、自然灾害等全球性问题及《陕西省“十四五”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陕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的重点产业创新领域。已布局建设省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领域,原则上不再重复布局。
3. 依托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好的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础和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优势,在相关领域有稳定的学术带头人、高层次科研人才和一定规模科研与管理团队;为省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具备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鼓励符合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联合实验室。
4. 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在海外建有实体机构,双方针对共建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投入产出等达成共识,签署协议或备忘录。外方合作单位支持陕西依托单位向省科技厅申请共建省联合实验室,对参与省联合实验室共建并被认定不持异议。
三、 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 各有关学院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和优势积极组织申报,限推荐1个实验室。拟申报实验室须提供与外方机构签署的合作文件(合作规划、协议、安排、谅解备忘录)的彩色复印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有效期。
2. 10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024年陕西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推荐表》(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3. 10月9日,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
4. 10月10-19日组织拟推荐实验室进行申报书填报。
5. 10月20日提交申报材料至陕西省科技厅。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霖 易鹏 联系电话:61123565
科技处
20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