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要求
1.2018-2021年立项,状态为延期或终止的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简称思政专项)以及人文外语与艺术专项。此次结题不含辅导员骨干专项,另行通知。
2.2020年立项,状态为延期的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专项课题以及2022年立项的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社科基金专项课题。
3.2022年立项,今年按计划结题的思政专项以及人文外语与艺术专项。
二、结题材料
(一)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必要的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于结题报告之后:
(1)符合结题要求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与检索收录证明复印件。
(2)新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3)其他支撑材料。
(二)2020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专项课题以及2022年立项的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的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请将支撑材料附于《结题申请书》后,并与《结题报告书》装订成一册。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首先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科研秘书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550
科技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