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6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厅  时间:2025-07-0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 2025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2026年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人才函〔2025〕19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6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从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项的研发团队中,遴选一批能够承捏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引领相关行业创新发展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条件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或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从后出生)。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无经费支持,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技新星

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支持,培养锻造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家,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1.申报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 —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31曰化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实施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以项目形式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科技创新需求、解决我省 34 条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聚焦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加大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支持力度。要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按照《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且申报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或通过遮挡、修图等方式上传涉密文件,推荐高校务必严格把关。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高校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均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推荐。我校具体推荐名额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5人。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不超过3人。

五、推荐要求

(一)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己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及入选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及已入选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所有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线上填写申请书,并在申报系统上传本人签字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最终推荐人选需要完成这一步)。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部门应当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把关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人选,报送至科技处。

(三)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应整理上传。

(四)申请人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下载申请书并发送给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务必对申请书以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5年7月11日18:00前将申请人材料以及《汇总表》打包统一发送给科技处,个人发送和逾期均不予受理。科技处工作人员会对学院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复审,如发现材料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申请人推荐资格。

(五)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教育厅。

联系人: 李雅静  梁伟

联系电话:029-82312677

邮箱地址:xmk@xaut.edu.cn

                         科技处

                    2025年7月8日



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版权所有  Add:中国 西安 金花南路5号  Tel:029-82312419  Zip:710048  管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