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5】5号),为了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方式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 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等五类。
3.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医药卫生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
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教育管理专项由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根据职能业务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遴选确定。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5.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申报。
已分配过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申报人在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账号。首次申请项目的负责人,用户名和密码到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领取,登陆后修改个人信息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请各学院按照分配指标等额申报。本年度一般专项项目设立申报指南(见附件1),重点支持聚焦指南中所述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开展科学研究的项目。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报程序:申请人填写《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3)上报学院,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8月18日前将自然专项学院推荐评审情况说明(一式一份)上报科技处。学校将择优推荐,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8月22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申请并上传《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且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共可推荐6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报程序:申请人填写《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4、5)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8月18日前将最终排序表(见附件16)(需院学术委员会签字盖公章)上报科技处。学校将择优推荐,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8月22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3.重点项目
(1)2025年可申报重点科研项目的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及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目录见附件6、7、8、9。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
(3)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2项。所有项目由各平台列出推荐顺序,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省教育厅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4)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链联盟成员高校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由重点产业链联盟牵头高校负责组织推荐,项目负责人须为联盟成员高校的科研人员,每个联盟限报10项,鼓励高校联合重点产业链联盟中相关企业共同申报。项目管理需要设置技术经理人,不超过2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5)申报程序:各类重点项目申请人于8月22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陕西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10)及相关附件。经所在平台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各平台。由各平台秘书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申报项目推荐顺序表》(附件17)(一式一份,平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至科技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4.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项目管理需要设置技术经理人,不超过2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岁;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附件11、12),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
其中,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本年度增设医药卫生专项,项目经费10-20万元/项,该类项目面向所有高校及附属医院,附属医院通过高校统一推荐申报,优先支持院校对所申报项目有相关临床工作经验、资金、政策、人员和场地等条件支持的项目。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4)申报程序:申请人于8月22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3)及相关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作合同(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除外)、资金配套证明(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除外)、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5.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1)2025年可申报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名单目录见附件14。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该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报1项,省教育厅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4)申报程序:经团队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8月22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5)及相关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申请材料》(一式2份)至科技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尚未结题)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3项。
(五)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六)除一般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结题均需线上形式审查后进行线下验收答辩,方予结题。
(七)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八)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科室:
项目科:自然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及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82312677
人文科:人文专项、哲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及教育管理专项项目
联系人:党帆 联系电话:823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