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年度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教育转型升级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2.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教育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3.新商科背景下陕西MBA教育国际化发展路径研究
4.人工智能赋能陕西MBA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5.人工智能赋能陕西MBA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6.人工智能赋能陕西MBA课程改革与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7.智能时代陕西MBA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研究
8.人工智能驱动下陕西MBA师资队伍建设与角色转变研究
9.人工智能赋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职业能力提升研究
10.陕西MBA学生数智素养提升研究
11.数智时代陕西MBA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研究
12.基于人工智能的陕西MBA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研究
13.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产教深度融合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14.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毕业论文改革研究
15.基于数智技术的陕西MBA教学质量保障与学情分析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人工智能背景下陕西MBA教育转型升级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选题原则
(一)问题导向。紧密结合陕西MBA教育教学实际需求,聚焦AI赋能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与现实意义。
(二)创新性。鼓励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注重探索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在陕西MBA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新应用。
(三)针对性。选题应充分考虑各高校陕西MBA教育现有资源条件与技术基础,确保研究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各部门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在汇总表上盖章。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科,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8日,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公开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发表,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并提交1份针对研究内容的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手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三)鼓励研究课题按照陕西省社科联优秀结项条件争先创优: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马小尧
联系电话:823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