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刚刚获悉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http://xadrc.xa.gov.cn/xwzx/tzgg/1979081633627664386.html)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全市明确的产业链群建设(大飞机、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制造、光子、智慧终端、商业航天、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及量子通信、新型储能、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结合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梳理具有代表性创新主体,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对象
西安市域内有实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均可独立申报或者联合申报市工程研究中心,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名义申报的必须有与企业合作基础,联合申报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资料上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依托单位应该是在西安市域(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并长期从事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行业领域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带头人和科研团队,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并且至少有1名行业领军人才。
(三)拥有开展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试制的仪器设备,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具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章程,独立的财务核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元。
(五)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并获取收益的能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近三年实施过的成果转化、工程化或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项/年,年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总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年。
(六)符合国家、陕西省、西安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相关政策。
(七)没有严重违法、重大事故等负面行为。经信用中国查询,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行为。
四、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资料完整规范。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体现申报单位在研发实力(资产、设备、人才、场地、投入等)、成果效益(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合同、相关收益等)以及运行管理方面的详实内容。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三)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尽快组织填写《申报书》,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报送科技处。(邮箱:cgjdk@xaut.edu.cn)
(四)对于有意向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但目前暂未完全满足条件的单位,建议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提前布局、查漏补缺,为以后申报工作夯实基础。
联 系 人:李胜凯 李俊霖
联系电话:82312419
附件:《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
科技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