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西安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1-18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新局面,营造科技合作良好氛围,有效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学科建设发展,鼓励教师与国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处2024〔1〕号)(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西安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以下简称“国合促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或外籍优秀科研人员(所在高校为世界排名前300名),立足国际科学前沿,围绕我国需要发展的研究领域,可申请此类项目。在该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依托我校申请国家科学基金的条件。

二、资助类型

国合促进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相关规定执行,经学校评议后发文立项。

1.我校教师主持,外籍科研人员参与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

2.外籍科研人员主持,我校教师参与的,资助额度为4万元/项,由我校教师作为项目的校内负责人。

3.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7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30%经费。

4.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即: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三、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依托我校申请国家科学基金至少1项;

2.满足要求1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合作双方互相访问,完成访问报告1份(图文并茂)

(2)合作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A+,或1篇A++),合作双方同时为论文作者,至少一方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且论文有我校署名。

四、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申请书》(附件2),同时还需将外籍科研人员知情同意书(同意主持或参与申报项目),外籍科研人员(所在高校为2025年世界排名前300名)证明材料等装订在《申请书》后面。各学院应对项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择优推荐。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5年11月28日前统一将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210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由其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3.承担校级国合促进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5年度西安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黄敏、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邮箱:xmk@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版权所有  Add:中国 西安 金花南路5号  Tel:029-82312419  Zip:710048  管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