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纵向项目)科研副高职、正高职岗位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时间:2025-12-1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励广大教师围绕学校“双一流”及“研究型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我校整体科研实力不断提升。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副高、正高职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科技〔2025〕3号)(附件1)要求,现将申报2025年(纵向项目)科研副高职、正高职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副高职

我校在职讲师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国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

2)主持单项到款不少于150万元(理科80万元,文科20万元)的纵向科研项目。

3)校人才引育工作小组推荐人员。

特别说明:师资博士后可等同于中职,允许申报科研副高职。

2.科研正高职

我校在职副教授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国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不包括重大项目/重点研发项目三级子课题)。

2)主持单项到款不少于300万元(理科150万元,文科30万元)的纵向科研项目。

3)校人才引育工作小组推荐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我校满足条件的科研人员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副高职岗位申请表》(附件2)、《西安理工大学科研正高职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申请表》后需附上个人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和表中所填报纵向项目在科研系统中的立项截图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各相关学院对《申请表》和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填报《2025年科研副高职、科研正高职岗位申请汇总表(纵向项目)》(附件4)。

3.科研院审核及公示

科研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4.人事处备案

科研院将审核认定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5.签订协议

科研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聘任协议书》,并会同人事处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四年,考核通过自动续聘,考核未通过则结束聘期。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由其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和社会科学办公室联系。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请表》和附件证明材料(Word电子版+纸质版1份)以及《汇总表》(Excel电子版+纸质版1份),于2025年12月19日前报送到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210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五、校内联系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联系人:

基础研究办公室:梁伟、电话:82312677、邮箱:xmk@xaut.edu.c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联系人:

社会科学办公室:党帆、电话:82312550、邮箱:rwskk@xa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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