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和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报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1-21  点击数:

各校属部门: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论坛活动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就2026年度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和学术活动计划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学术活动项目申报

学术活动项目包括高层论坛、陕西省社科界长安学术年会(以下简称长安学术年会)和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三个类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

(一)高层论坛

高层论坛是我省社科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中省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2026年高层论坛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开展,由省社科联与相关单位共同主办。高层论坛主题要体现引领性和时代性,参会人员要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各申报单位依据上述主题申请承办。

(二)长安学术年会

长安学术年会是我省社科界一个集成化、跨领域的品牌化学术研讨交流平台,旨在立足学术前沿,聚焦社会热点,汇聚思想智慧,推进学术创新。第二十届(2026)长安学术年会设立主场和若干分场活动,由省社科联主办,各申报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申请承办。分场活动只接受联合申报,鼓励同一领域不同单位联合承办。

(三)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学术活动资助项目主要支持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地市社科联开展的专业性较强、富有特色的学术活动。各单位根据各自学科领域特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拟主题进行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由各单位自主开展,省社科联原则上不作为主办单位。

二、关于2026年度学术活动计划报送

各单位应从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繁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紧密结合各自领域发展实际,精心谋划并认真制定好本单位全年的学术活动计划。

依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论坛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省社科联主管的省级社科类学术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无论是否申报学术活动项目,均需上报全年学术活动计划,且不得少于1场次。计划内开展的学术活动,举办前需提前1个月履行审批手续。计划外开展的学术活动,实行一活动一审批。

基层社科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报送选题重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学术活动计划。

三、有关要求

1.请于32日前报送《学术活动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全年学术活动项目(计划)报送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至社会科学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单独申报学术活动项目的,最多申报2个项目类别。

3.鼓励联合申报学术活动项目。联合申报的,不受项目类别和场次限制。

4.省社科联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论坛活动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分类择优资助。

5.获得资助的活动按照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6.活动计划报送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年检的重要检查项目。


联系人:马小尧

电话:82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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